问题 | 劳动仲裁通知书中途被退回,该怎么办? |
释义 | 开庭通知书被退回,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确认单位地址真实后上门送达或留置送达;二是通过电话联系单位负责人确认新地址,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提供新地址,则进行公告送达(需等六十天)。在公告送达前,通常会再次邮寄到注册地址。具体情况需与仲裁员沟通。 法律分析 开庭通知书被退回,有不同处理办法,但一般来说: 1.单位的地址是申请人(劳动者)提供的,仲裁员会跟申请人确认单位是否真实在该地址办公经营,如果是,可能只是单位拒收导致无法送达被退回,那么仲裁员可以上门送达,单位如果还是拒收,仲裁员可以留置送达。 2.单位确实已经不在这个地址经营且搬到哪里不知道,一般根据劳动者提供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仲裁员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新的地址,如果电话没有或者打不通或者单位负责人在电话里拒绝提供新地址,那么仲裁员可能会安排公告送达(需要等六十天才能继续后续审理)。 3.实务中,在公告送达之前,一般会安排向注册地址再邮寄送达一次,如果还是被退回,那么才进行公告送达。 大体上就是这些,具体和仲裁员多沟通。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通知书被退回,如何有效维护劳动权益? 当劳动仲裁通知书被退回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有效维护劳动权益。首先,仔细研究退回通知书的理由和要求,确保了解具体问题。其次,与劳动仲裁机构联系,了解退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以便及时补充和修改通知书。同时,与相关证人或证据保持联系,确保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律师,寻求法律意见和建议。最后,及时复查和修改通知书,确保其合法性和完整性。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增加劳动权益维护的成功几率,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经过仔细研究和与劳动仲裁机构的沟通,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劳动仲裁通知书被退回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可以与申请人确认单位是否真实在提供的地址经营,如果是,可以尝试仲裁员上门送达或留置送达。如果单位已经不在该地址经营且新地址不明,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单位负责人确认新的地址,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提供新地址,可能需要进行公告送达。在进行公告送达之前,通常会先尝试再次邮寄送达。具体情况还需与仲裁员多次沟通,确保采取合适的措施。此外,我们还可以寻求劳动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劳动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提高劳动权益维护的成功率,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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