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属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但以自己的劳动来源为主要生活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情形的,合同有效。 当事人属于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其一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若合同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情形的,合同有效。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纯获经济利益性质合同、或者合同与其年龄智力吻合的,合同不需要追认自然有效。 未满八周岁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