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务员任职须回避亲属关系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公务员任职回避亲属关系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在具体实践中,回避的范围主要集中在近姻亲关系上,如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以及儿女配偶的父母等。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公正,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法律分析
    公务员是否需要回避亲属关系?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所指的亲属是指通过婚姻、血缘和法律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亲属分为三类:配偶、血亲和姻亲。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一)夫妻关系。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感情为基础、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结成的伴侣。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的双方,即丈夫和妻子,互为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成立,以双方依法领取结婚证为标准;夫妻关系的结束,以双方依法领取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为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夫妻关系限于有效的夫妻关系,即曾经是夫妻关系而现在已经离婚的,不属于任职回避的范围。夫妻是已婚成年人的亲属群中的重要亲属,是任职回避的首要对象。
    (二)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他们和自己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外高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玄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等。鉴于人的寿命的有限性和公务员任职年龄的限制(18周岁以上),直系血亲的链条中同时担任公务员的人所分属的辈分并不会太多。因此,在实践中,直系血亲关系一般表现为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指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寝室,即非直系血亲,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关系(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者表兄弟姐妹之间关系;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份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血亲的配偶,即自己的血亲的配偶,如直系血亲的配偶包括儿媳、女婿等;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兄弟之妻、姐妹之夫、伯母、姑父、舅母、姨夫等;二是配偶的血亲,即自己的配偶的血亲,如配偶的直系血亲即配偶之父母、祖父母;配偶的旁系血亲即配偶的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以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前者如妻或夫的兄弟之妻,后者如儿媳之父母等。姻亲的范围十分广泛,如果全部实行任职回避,一来涉及的人员非常多,审查工作量非常大,二来也没必要。所以,《公务员法》仅要求相互之间存在着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回避。另外,《公务员法》没有对近姻亲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以及儿女配偶的父母,一般与公务员的联系较为紧密,属任职回避之列。
    拓展延伸
    公务员需要回避亲属关系吗?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需要回避亲属关系,具体来说包括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这些亲属关系可能会对公务员的公正执行职务产生影响,因此公务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免利益冲突或者不当行为的发生。
    回避亲属关系是公务员法的基本规定,也是公务员公正执行职务的必要条件。公务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众利益,避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当利益,以及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等行为。因此,公务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回避亲属关系,以确保自己的公正执行职务。
    回避亲属关系是公务员法的基本规定,也是公务员公正执行职务的必要条件。公务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众利益,避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当利益,以及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等行为。因此,公务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回避亲属关系,以确保自己的公正执行职务。
    结语
    公务员是否需要回避亲属关系?根据民法典和《公务员法》的规定,亲属是指通过婚姻、血缘和法律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在公务员任职回避中,夫妻关系是任职回避的首要对象,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也是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而近姻亲关系则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如果全部实行任职回避,涉及的人员数量众多,审查工作量大,因此《公务员法》仅要求相互之间存在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回避。
    法律依据
    法官法(2019-04-23)\t第二十条\t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法官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所任职人民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法官职务的,或者本人申请免除法官职务经批准的;
    (四)经考核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
    监察官法(2021-08-20)\t第三十四条\t监察官申请辞职,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后,依照规定的程序免去其职务。
    公务员法(2018-12-29)\t第八十六条\t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1: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