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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替通行不让行怎么定责
释义
    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责。交替通行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通行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依次交替通行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依次交替通行,即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向前行驶进入减少后的车道,本车道后面的机动车应当让另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通行,按此类推,相邻车道上的车辆交替向前通行。
    根据法律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不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怎么处罚
    不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处二十至两百元罚款或者更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驾驶时不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因有前款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百元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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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