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情鉴定在哪做 |
释义 | 工伤伤情鉴定在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去做。 工伤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是: 病历、住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书、鉴定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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