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补贴的提取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住房补贴的提取方法及程序:首先,填写住房补贴请求表,并由单位审查后上报至总后勤部审定资格。审定后,编制下年度补贴计划,并在8月底前报总后勤部。发放方法可选择补充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发放、按月发放等。提取时,购房者可根据付款方式每半年提取一次,累计不超过实际付款额;翻建、大修自住住宅只能提取一次,不超过费用;租房者每半年提取一次,不超过半年租金总额。提取需填写申请表并经单位核实后到银行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一、住房补贴是按照怎么提取的 1、请求住宅补助时,应当填写《住宅补助请求表》,由自己所在单位营房部分会同军务部分或者干部部分和财政部分审查后,依照后勤供应途径逐级汇总上报至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政、营房部分,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政、营房部分必须在指标内,审定住宅补助人员资历。 2、总后勤部直供单位在审定住宅补助人员资历时,应当保证转业复员人员,要点组织担任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优先保证单位房缺乏和资历较长、接近退役、配偶两地分居或者两边单位没有处理住宅、配偶在当地已获准购房并执行住宅补助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作业的人员。 3、总后勤部直供单位审定住宅补助人员资历后,应当编制下年度住宅补助计划,并于8月底前别离报总后勤部财政部、基建营房部,总后勤部财政部与基建营房部于9月底前联署处理批复,请求住宅补助人员所在单位后勤财政部分,依照上级批复从个人住宅资金账户中划拨住宅补助。 二、住宅补助发放方法有几种 企业可选择以下方法,对员工施行钱银分配。 1、树立补充住宅公积金,即在现行住宅公积金基础上,进步住宅公积金单位资助份额; 2、一次性发放住宅补助; 3、按月发放住宅补助; 4、老员工自施行钱银化计划之日前已有作业年限的住宅补助一次性发放,今后作业年限的住宅补助按月发放,新员工按月发放; 5、企业对员工现有住宅财物评价作价,住宅价值低于补助规范的,按差额发放住宅补助; (一)请求时刻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宅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请求,今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越实践付出的购房款; 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请求,今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越实践付出的首期房款及借款本息之和。 2.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应当在批文有用期内提出请求,只能请求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越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借合同期内提出请求,今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越半年实践付出的租金总额。 (二)提取住宅补助的程序 1.契合上述规则的职工到派驻运营财政收取并填写《住宅钱银补助支取请求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处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宅、偿还购房借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屡次支取的,处理第一次审阅后,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处理支取手续。 结语 住房补贴的提取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填写《住宅补助请求表》,由单位审核后逐级上报至总后勤部,审定住宅补助人员资格;二是总后勤部审定资格后,编制下一年度住宅补助计划,通过个人住宅资金账户划拨住宅补助。住宅补助的发放方式包括:补充住宅公积金、一次性发放、按月发放、差额发放等。提取住宅补助的程序是填写《住宅钱银补助支取请求表》和《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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