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如何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首部 标题,文书顶端标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字样。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 (二)正文 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即用扼要的文字叙述出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因何原因发生了何交通事故,造成了何后果,其作用是为底下的责任认定提供事实依据。 责任认定,主要写明责任的认定情况,即分析负有责任的人因为什么原因,造成什么交通事故后果,应负什么责任。 协议内容,确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三)尾部 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如系单位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之下写明办案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注意事项 事故经过的叙述要简要明了,线索清晰,事故的后果要书写明确,对人员的死、伤、财产的损毁表述要客观、准确。 事故责任认定要科学、合理,认定的依据与认定责任要因果相关,互为关联,严密无间,顺理成章。 协议内容要条理清晰,易于履行;款额用汉字大写数码,偿付款额涉及两个以上项目的要写明合计数额。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办案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几份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一、勘查记录内容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组成[1]。 首部主要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的天气状况,对交通事故进行勘查的时间、人员组成。 正文是该份记录最重要的部分,它既是现场调查工作的纪实,又是记录肇事事实,又是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甄别当事人供述,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并为事故损害赔偿和依法处理肇事人提供证据。因此,对于这部分的记录必须客观、全面,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地处理好事故。 正文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交通事故时的道路情况、相关部门到达情况(比如说医疗救护),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肇事的车辆情况,当事人及证人情况,痕迹物证提取情况,照相或摄像情况,还有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对于正文这部分内容的记录,需要尽可能的详细,这样方便全面客观的判断事故当事人的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尾部的主要内容是:勘查人员签名,记录人签名,以及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 这一部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重要性可言,可是当有人对此反悔时,确实一个很好的证据。因此,各方在签名时,要仔细浏览下记录的内容,如果发现与自己说法相异的地方,需要向记录人指出,有记录人加以改正或者是特别注明。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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