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了有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车撞了车全责该怎么赔偿 车撞了车全责应该由对方赔偿产生的全部损失。 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全责先由保险投保的保险企业在义务赔付范围内给予赔付;不够的部分,由保险投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企业依据保险合同书给予赔付。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复议吗过了半年 过了半年的不能再复议。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综上所述,当事人领取交通事故责任书后,哪怕是经过签字确认了,只要在三天有效期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能复议的。 三、交通事故撞人后行驶证怎么拿回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注意,此时可以领取事故车辆、行驶证及扣押物品了)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级部门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级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终止复核)。 上级公安交管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10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之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