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甲方:,男女,住址,驾驶证或身份证号,准驾车型,联系电话:;乙方:,男女,住址,驾驶证或身份证号,准驾车型,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甲方驾驶皖a号牌轿车,经过路由向行驶到,因为违法行为,甲方车的部位撞击乙方驾驶的皖b号牌轿车的部位,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上述事故,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造成 元 的经济损失,甲乙由甲方承担 元,由乙方承担 元。 上述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备注: 1、注意对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的识别、验证,确保证件、车辆的真实性、合法性。 2、此协议书,各方当事人、执勤民警各留存1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