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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案件一定要调解书吗?
释义
    需要,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一、交通设施损坏赔偿办理程序有哪些
    1、立即向110报案,辖区交警大队派警赶赴现场处理;
    2、由辖区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告知书;
    3、当事人自行选择评估机构对交通设施损坏情况进行评估;
    4、当事人持评估机构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并到相关单位开交通设施损坏赔偿通知单;5、当事人持交通设施赔款通知单到银行缴款,银行交款后持现金缴款单第二联、9540通用代收业务两张回执单返回原开单处开发票。
    6、返回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结案手续。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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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