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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包括哪些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和办理材料,包括申请、受理、认定、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等步骤。申请工伤报销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并根据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时间限制。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法律分析
    一、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办理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相关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抢救职工;(二)保护现场;(三)通知保险公司;(四)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报告;(五)根据国家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认定和鉴定等步骤,办理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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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