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积金领取程序包括哪些2023 |
释义 |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划款至个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等步骤。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商品房、大修自住住房、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翻建自住住房、购买二手房、租房、建造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提取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相应资料等。 法律分析 成都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1. 职工需要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的相关材料;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收这些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预定的时间内划款至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4. 划款后,职工就可以获得应得的公积金提取款项。 二、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购买二手房提取; 6、租房提取; 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8、拆迁安置房提取; 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1、患重大疾病提取; 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离(退)休;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结语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简单,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应得的公积金提取款项。而提取条件也相对宽松,职工只需满足不同的条件即可。在提取材料方面,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或卡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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