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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2023
释义
    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或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以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成都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分析
    成都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 申请时必须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也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
    3. 申请人必须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 申请人必须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并且个人信用良好;
    5. 申请人必须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 还有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一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房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三、额度与利率
    五年期贷款利率:2.75%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25%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2016年6月6日起最高贷款额度变为70万,点击查看详情。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等规定条件下,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1、一手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2、二手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价值或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按孰低原则执行)的7成。
    (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成都公积金贷款实行一年期利率,目前为5.39%。贷款额度根据职工和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具体额度还需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贷款用途等因素进行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39%,这是自2019年以来,我国首次调降公积金贷款利率。此外,成都公积金贷款还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即职工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按照所购买房屋的评估价格和贷款额度计算贷款金额,并以此作为最终贷款额度。
    综上所述,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有一定的规定,但具体额度还需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建议您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结语
    成都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六个要点,分别是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申请时必须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申请人必须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申请人必须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申请人必须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以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而贷款流程分为一手房和二手房两种情况,分别有不同的流程。最后,额度和利率也有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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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