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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单位可不可以中止施工
释义
    可以。
    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延期多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有什么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条件如下: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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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9: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