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遗失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车主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车主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经销商的销售证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