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为个人财产,但需双方签字确认。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专用生活用品。 法律分析 公民如需将共同财产转为个人财产,可填写相关书面协议,明确一部分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但须双方签字确认。以下情况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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