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积分落户何时申请 |
释义 | 青岛积分落户的截止时间是7月31日下午4:00,网上报名时间从7月17日上午10:00开始。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市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有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且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 法律分析 一、申请青岛积分落户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青岛积分落户网上报名时间从7月17日上午10:00开始,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下午4:00。 二、申请青岛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在本市市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本人具有落户条件的商品住宅); 2. 持有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且满1年(年限计算含2016年1月1日后执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后的居住登记期)。); 3.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补缴的社保不予认可); 4.无犯罪记录。 拓展延伸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青岛积分落户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同时,通知中还明确了积分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因此,如果您想申请青岛积分落户,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否则,将无法享受积分落户政策。 结语 青岛积分落户的截止时间是7月31日下午4:00,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市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有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且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第二章 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安排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接到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并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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