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结婚后必须迁出吗 |
释义 | 集体户口结婚后不是必须迁出。设立集体户口是为了方便个人在发生异地调动,凭个人力量暂时无法落户时,通过挂靠单位集体户口的方式来解决户口问题。如果个人已经有能力解决自己的户口,比如说买房、结婚,这时就应该迁出集体户口。但如果结婚后解决个人户口仍有困难,则可向所在单位申请继续保留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迁出需要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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