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一、准生证是在女方办还是男方办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一方需要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盖章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即可。 二、青岛准生证办理 青岛准生证办理流程大致如下:1、准生证就是我们说的生育证,夫妻双方先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户口所在地镇级或者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2、女方到指定医院检查,要拿到医院开具的怀孕化验单或者诊断证明;3、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后交给双方工作单位盖章;4、女方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放准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