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腾房就给十天时间 |
释义 | 院强制执行之前会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是适用于联系不到被执行人,也没有被执行人的地址的情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腾房公告期限有合议庭根据情况决定,院长签发,一般最短十日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63.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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