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般押金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当天返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清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财产有损失,应在扣除财务损失后返还。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