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团伙作案一般是一起判的。犯罪团伙共同作案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的,应该一起进行判决,如果只是一部分归案的,并且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可先审判在押人员。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五条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罪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前,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依照生效判决、裁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的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