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开庭后一般还需要三到六个月时间来进行审理宣判,即使对于适用于简易审理的案件也需要三个月审理,涉及到犯罪事实严重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于调查取证的困难,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延长审理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