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给予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同时,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是,18周岁以后,有下列情况,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