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名称能否进行转让? |
释义 | 企业名称可转让,但在预先核准后的六个月保留期内不可转让。股权转让通常不会更改公司名称,更改名称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变更公司名称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变更申请书、指定代表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批准文件等。所有材料应提交原件或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法律分析 一、企业名称可否转让 1、企业名称在预先核准后的六个月保留期内是不能转让的,其余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因为企业名称也具有商业价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股权转让是否必须更改公司名字 1、通常情况下,股权的转让不会更改公司的名字。因为公司名字的变更有其具体的规定,通常需要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即使股东占绝大多数股也不能随便更改公司名称,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可见,股权转让与更改公司名字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2、变更公司名称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决定。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结语 企业名称的转让在预先核准后六个月保留期内是不允许的,但其他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企业名称具有商业价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企业名称应及时进行登记。股权转让通常不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因为更改公司名称需要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和股东决定。提交材料时,未注明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注明复印件的应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八条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