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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知道特殊门诊有没有办理成效
释义
    特殊门诊流程:申请备齐资料、医院初审、专家评审通过后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法律依据:探索门诊费用控制和结算管理方式。诉讼时效要件:存在请求权、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存在直至时效届满。
    法律分析
    一、特殊门诊怎么办理流程
    1、特殊门诊这样办理流程: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2、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
    二、诉讼时效要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结语
    特殊门诊办理流程需按时备齐相关资料,经医疗专家初步鉴定和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探索门诊费用控制和结算管理方式,以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方式进行结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诉讼时效要件包括请求权的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以及持续存在导致时效期满。时效中断或中止可延长时效计算。
    法律依据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有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师执业规范,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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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0: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