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先行赔付,再向保险公司理赔。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人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先由保险公司理赔,但侵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并不会被免除。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部分,保险人不支付该部分的保险金,由行为人自己负责。 法律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