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作业的危害性 |
释义 | 违章作业的危害性有: 1、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设备的损失,甚至与付出生命。 2、破坏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3、造成自己和其他员工的心理恐慌,在企业里工作没有安全感。 4、发生重特大事故,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削弱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计资料显示:有70%到80%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员工思想麻痹,有章不循造成的。由此可见,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预防违章作业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可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要求员工及干部遵守。同时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区别对待各岗位的生产责任和风险程度,使奖励机制朝着高风险、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倾斜,岗位职责明确,实现权利、责任与利益的统一,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2、经常性、有针对性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识别和纠正违章行为的能力,强化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和业务水平,使员工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 3、各级班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守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工序,带领班员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加强班组管理和监督力度,使员工的作业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4、煤矿企业要在各级管理人员中树立遵守规程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理念,经常性的通过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使全体员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创造出适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安全文化内涵。 5、煤矿企业要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物质环境,加大安全设备的投入,使所有设备达到本质安全状态,对所有设备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6、企业的管理者要重视职工的心理健康,深入基层与基层员工进行交流,及时发现职工的思想波动情况,通过企业集体的关爱接触职工的心理包袱,激发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实现正常化、标准化的规范生产作业, 禁止突击生产、充分保证职工的合理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六)》 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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