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什么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
释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旅游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一、旅游安全管理的含义和相关规章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是指国家有关旅游安全管理机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从业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为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实施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旅游安全直接关系到旅游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历来十分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多年来,国家旅游局先后制定了多部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例如,1990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颁布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1994年颁布了《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05年制定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等。 旅游安全管理的机关该怎样执行工作?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统一指导,是指国家旅游局统一指导全国的旅游安全工作。 分级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各级负有旅游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旅游安全管理采用分级管理体制,既有利于统一管理,也有利于分工协作,明确责任。 综合上述来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旅游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国家大力发展旅游业,逐年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由此看来,旅游事业的可持续性,必须在国家,政府的领导下才能更好的发展与完善。 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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