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原因如下: 1、是企业小,盈利能力差能省一点是一点,当然不愿意给员工缴纳; 2、是员工流动性强,估计没给交半年的社保就人走茶凉了; 3、是社保是递延收入,退休才能看到,有些年轻员工宁可当前企业多给发一点,也没有想过以后养老问题; 4、是监管部门不作为或者无法有效监管,员工自身维权意识单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