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般办理流程: 1.下载吉林政务通。 2.点击 “个人中心”,输入信息后即可登录,也可注册后登录,点击“实人核身”,按照提示完成核实认证。 3.点击首页“电子证明”栏选择需开具证明的类型。 4.按照引导完成申请操作后,在个人中心——我的证明查看/下载打印。 二、微信办理方法如下: 1.在微信中搜索户籍所在地的的公安,点击民生,再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 2.同意授权,点击快速验证,选择情形和办理区域,点击已阅读,请继续,进入申请证明页面。 3.填写申请信息,选择领取方式邮寄,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三、在校师生办理: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1、先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然后到校保卫处办公室申请,并领取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 2、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在校表现、有无犯罪行为记录等。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 3、将填写好的《无犯罪证明》送至保卫处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保卫处填写并盖章; 4、持校保卫处审核并盖章的表格至派出所审核并盖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