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房贷需要的资料如下: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办理房贷的具体流程如下: 1、签约纳税,购房者需要购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契约》、《买卖合同》,按开发商的具体要求缴纳首付款; 2、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 3、银行根据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对贷款人资信、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作出审核; 4、银行审批后,与贷款人签订一系列合同文件,贷款人按月还款,直至贷款全数归还。 综上所述,办理房贷需要身份证明和相应的证件,需要提交申请表,签订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