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
释义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需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耕地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按原用途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包括告知、调查确认、征求意见、公告、审批、登记、支付、交付。补偿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耕地青苗补偿费。 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个地区的补偿安置标准各不相同。具体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常,当地政府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发布的方式确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在征收土地时,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提供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什么 1、政府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的村集体和农户; 2、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并且调查结果由三方主体(村集体、农户、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拟定一书四方案征地文件,并上报、审批; 5、张贴二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6、就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二次征求村民意见和听证; 7、将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上报并审批; 8、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9、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10、交付土地,在搬迁期内完成搬迁。 二、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补偿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农村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后,补偿的项目主要有这么四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如果被征用的是农户依法承包的耕地,那么还有青苗补偿费这一项。 结语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补偿标准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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