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患有或曾经患有的疾病情况。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患病并非在投保时已知且应当知晓的情况,而是在投保后才发现的,投保人在理赔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违反保险合同的规定,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患有结节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实告知并不会影响理赔,但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告知可能导致赔偿被拒绝。同时,如果患病是在投保后才发现的,投保人也有权获得相应的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