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提审次数,根据公安掌握的情况和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印证。《公安部预审工作规则》预审工作的任务是:揭发与证实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追查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弄清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判明犯罪性质;注意检验核实侦察所获的罪证材料是否确凿,弥补和纠正侦察工作的疏忽和错误,以达到不放纵敌人,不冤枉好人的目的。结束预审的案件,必须具备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