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方式过户给儿子,儿子属于直系亲属,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 1、买卖 (1)个人所得税:按照房屋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交纳,房屋取得超过五年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契税:房屋90平方以下的按照1%交纳,90平方~144平方以下的按照1.5%交纳,144平方及以上的按照3%交纳,房屋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0的、房屋单价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界限的按照3%交纳。 (3)增值税:按照差价的5.6%交纳,房屋取得超过二年的,免征增值税。 2、赠与 (1)契税:按照3%-5%交纳。 (2)印花税:按照0.05%交纳。 3、继承 免征税费,继承公证的费用按照当地公证处的收费标准交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条例》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条例》 第十条 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一)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二)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