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都有参与还贷的,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先协商确定。并且,一旦协商成功,双方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并将房产分割内容确定下来。2、如果夫妻双方对该不动产的处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起诉离婚时,由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