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才叫强奸未遂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奸淫妇女的意思,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 一、强奸罪的概念是什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十四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首先需要确认年轻女性在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自愿。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判处重处罚,还需要判断与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人是否知道其真实年龄。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强奸未遂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未遂的情形有: (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二)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三、强奸未遂是指什么 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表现为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先前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对于强奸未遂罪如何判刑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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