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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的住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农村的住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约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一、夫妻离婚房产是怎样的分配呢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形,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二)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形,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四)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五)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的情形,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产分割常见的计算方法是哪些
    离婚房产分割,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对于一方婚前以全款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产权人应当就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3、对于一方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出全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应当析出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出资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析出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后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规定的原则处理;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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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