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土地证可以办不动产证吗 |
释义 |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房屋不动产登记前需先办土地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供的资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一、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农村房屋的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的过户流程是: 1、当事人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发证即可。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三、二手房过户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买卖合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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