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为轻伤二级。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