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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狱日常生活制度
释义
    法律分析:早上6点钟,起床。洗漱,搞好内务和个人卫生;
    7点钟,操练,体能活动;
    7点30分钟,吃早餐;
    8点至9点钟,学习文化知识,劳动技能;
    9点30分钟,放风;
    10点30分钟,吃午饭;
    11点钟,午休;
    14点钟,起床,搞好个人和内务卫生。15点至16点钟,学习文化知识,劳动技能;
    16点30分钟,放风。17点钟,吃晚饭;
    17点30分钟,洗澡,搞好个人卫生;
    19点钟,看电视,新闻联播;
    20点至21点钟,学习文化知识;
    22点钟,休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六十五条 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第六十六条 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第六十七条 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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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