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处置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在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不同意的,可以在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多少年? 首先,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并没有生效,而是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其次,离婚协议书在生效后有效期就是永久的,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再次就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内容,重新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法有效。 二、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后悔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向法院起诉: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能够反悔吗 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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