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需要分割海外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不需要分割在海外的财产。我国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在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要分割海外的财产的,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海外的财产变卖折现后再带到国内来,以中国法律对其财产进行分割。 一、我起诉离婚怎样才能知道对方的财产状况 在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存在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可以提供相关线索如果对方在离婚时,转移、变卖、隐匿夫妻财产的,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转移、变卖、隐匿的这部分财产的,一方有权利申请诉讼保全冻结对方帐户,防止其转移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中有效期内债务分担吗 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夫妻内部有效,一般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此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第三人无效,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也就说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处理的,仅是夫妻内部分割,对外不能有效地对抗债权人。 三、夫妻财产怎么分配 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夫妻共同财产适合进行实物分割的,在不影响该财产的使用下,对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双方各自根据份额取得财产。双方也可以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就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作价补偿指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双方应当就财产分割方法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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