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办事流程: 1、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镇区组织人事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到民生办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人才认定; 5、审批; 6、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法律依据】: 《中山市户籍登记和迁移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 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管理事项应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亲临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直系亲属办理的,应出具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须为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应同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或经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翻译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