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建议书是由谁来编制 |
释义 | 项目建议书大多由法人委托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负责编写。 项目建议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的要求,结合各项自然资源、市场预测与分析,向国家、地区项目主管部门推荐的建设性材料,由法人委托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负责编写。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书的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2、项目提出的必要性的依据,主要写明建设单位的现状。拟建项目的名称、拟建的性质、拟建成地点及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3、项目建设方案主要是指项目的初步建设方案。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功能分布; 4、建设条件指项目建设的各项内容的进度和建设周期; 5、初步建设计划指项目建设和各项内容的进度安排和建设周期; 6、项目建设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项目建设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指项目投资总额及主要建设的资金安排情况,筹措资金的办法和计划。 综上所述,建议书的形成,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的阶段,是工程项目准备阶段的开始,项目建议书不仅是确定项目建设的依据,也是具体设计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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