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后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 |
释义 | 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包括一些侵害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险。 可以是对侵害人所带协助其伤害的对象实施。 正当防卫是指为使自己或当事人免于遭受现时的不法侵害而有必要进行的防卫正当防卫须以一个现时的、对某个法律所保护利益的不法侵害为基础,于此需要掌握的是: 1、侵害是指每种可能伤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人的行为; 2、若不能充分证明侵害是合理的,那就是不法的; 3、侵害必须是现时的,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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