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抵扣怎么算,都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收入乘以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增值税抵扣的条件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固定资产必须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等。 增值税抵扣期限为180天,超过此期限将不能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文章主要介绍了增值税抵扣的计算方法和条件,以及抵扣期限的规定。 法律分析 增值税抵扣怎么算 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小规模企业,一类是一般纳税人。 (一)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收入*增值税税率 如收入100,税率3%,应纳增值税=100*3%=3元。 (二)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17%。 如购货成本100,对应进项税额17,销售此批货物收入200,对应销项税额34,暂不考虑特殊情况,则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34-17=17元。 增值税抵扣需要哪些条件? 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抵扣期限是多久? 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没有到税务部门比对认证,就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了。 2、因为超过180天了,是由于购货单位的问题,是不能开红票冲回的,因为对方已经作了增值税销项税额了。 结语 增值税抵扣是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的一项重要政策。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可根据收入和税率简单计算,而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需要考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上期留抵税额等因素。增值税抵扣的条件包括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且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注意的是,超过180天未进行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合理的增值税抵扣可以为企业减轻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三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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