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轿车超员的处罚方式如下: 1、轿车超员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一次记12分; 2、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20,一次记3分。 一、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二、驾驶证扣分的处理是: 1、对于持有a照和b照的驾驶员来说,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当扣分满12分,驾驶证会自动降级;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轿车超员的处罚方式为,轿车超员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一次记6分。若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