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2、董事会,股东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4、监事会,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